实施卫生新标准(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指标变化
发布时间:2023-04-11 浏览次数:938 分享:
2022年3月15日发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规定了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水质检验方法。替代《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1985年首次发布为GB5749-1985,2006年为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什么变化吧!
一、我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发展历程
1954 年 《自来水水质暂行标准》
1956 年 《饮用水 15 项水质标准》 ( 草案 )
1957 年 《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选择及水质评价暂行规则》
1959 年 《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
1976 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试行,TJ20-76)
1985 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1985)
2001 年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
2006 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2018 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启动修订工作
2022 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正式发布
2023 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正式实施
二、水质指标变化
1. 水质指标由GB5749-2006的106项调整为97项,包括常规指标43项和扩展指标 54 项;
2. 增加了4项指标,包括高氯酸盐、乙草胺、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
3. 删除了13项指标,包括耐热大肠菌群、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 CN-计)、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1- 三氯乙烷、1,2-二氯苯和乙苯;
4. 更改了3项指标的名称,包括耗氧量(CODMn法,以O2计)名称修改为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氨氮(以N计)名称修改为氨(以N计);1,2-二氯乙烯名称修改为1,2-二氯乙烯(总量);
5. 更改了8项指标的限值,包括硝酸盐(以N计)、浑浊度、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游离氯、硼、氯乙烯、三氯乙烯、乐果;
6. 增加了总β放射性指标进行核素分析评价的具体要求及微囊藻毒素-LR指标的适用情况;
7. 删除了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的暂行规定(见2006年版的第4章)。
二.新标准主要内容
1. 生活饮用水水质要求
2.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要求
3.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要求
4. 二次供水卫生要求
5.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要求
6. 水质检验方法
三、新标准水质参考指标变化
1. 由GB 5749-2006的28项调整为55项(见附录A);
2. 增加了29项指标包括钒、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敌百虫、甲基硫菌灵、稻瘟灵、氟乐灵、甲霜灵、西草净、乙酰甲胺磷、甲醛、三氯乙醛、氯化氰(以CN-计)、亚硝基二甲胺、碘乙酸、1,1,1-三氯乙烷、乙苯、1,2-二氯苯、全氟辛酸、全氟辛烷磺酸、二甲基二硫醚、二甲基三硫醚、碘化物、硫化物、铀和镭-226;
3. 删除了2项指标,包括2-甲基异茨醇和土臭素;
4. 更改了3项指标的名称,包括二溴乙烯名称修改为1,2-二溴乙烯、亚硝酸盐名称修改为亚硝酸盐(以N计)、石棉(>10μm)名称修改为石棉(纤维>10μm);
5. 更改了1项指标的限值,为石油类(总量)。
四、水质指标主要变化特点
(一) 更加关注感官指标
色度、浑浊度、臭和味等指标与饮用水时的口感、舒适度密切相关。
新标准增加了臭和味作为扩展指标。当水体中浓度超过嗅阈值(10 ng/L)时可导致饮用水产生令人极为敏感的臭味,影响水体感官。
(二) 更加关注消毒副产物
新标准进一步将检出率较高的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6项消毒副产物指标从非常规指标调整到常规指标,以加强对上述指标的管控。
(三)更加关注风险变化
新标准将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CN-计)、六六六(总量)、对硫磷、甲基对硫磷、林丹、滴滴涕、甲醛、1,1, 1-三氯乙烷、1,2-二氯苯、乙苯12项指标从标准正文中删除,由原标准的常规/非常规指标调整至新标准;将硒、四氯化碳、挥发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4项指标从常规指标调整到扩展指标;耐热大肠菌群这一指标彻底删除;水质参考指标由原标准的28项调整为55项。
(四)提高部分指标限值
调高了硝酸盐(以N计)、浑浊度、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游离氯、氯乙烯、三氯乙烯、乐果等指标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