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时间:2023-08-25 浏览次数:212
GB 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类别 国家标准 发布日期 暂无 标准状态 限行有效 实施日期 暂无 颁发部门 暂无 废止日期 暂无
一、GB 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介绍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8978--1996《水综合排放标准》中有关医疗机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并取代 GB 18466-2001《医疗机污水排放要求》。新、扩、改医疗机构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按本标准实施管理,现有医疗机构在2007 12月 31前达到准求
二、GB 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及其排放和控制限值、处理工艺和消毒要求、取样与监测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及废气排放的控制,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验收后的排放管理。当医疗机构的办公区、非医疗生活区等污水与病区污水合流收集时,其综合污水排放均执行本标准。建有分流污水收集系统的医疗机构,其非病区生活区污水排放执行 GB 8978 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