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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批次食品不合格

发布时间:2020-05-19      浏览次数:843    分享: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21期)。据通告,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5大类食品共429批次样品,发现食用农产品、糕点、饮料、酒类、特殊膳食食品共12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质量指标问题、农兽药残留问题和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

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5大类食品共429批次样品。其中,食用农产品152批次,合格150批次,不合格2批次;糕点122批次,合格120批次,不合格2批次;酒类57批次,合格54批次,不合格3批次;特殊膳食食品54批次,合格53批次,不合格1批次;饮料44批次,合格40批次,不合格4批次。

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标称江西省高安市华林山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华林山泉纯天然山泉水(华林精品山泉),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2、由上饶县郑绍刚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上饶市鸡龙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鸡龙山泉天然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3、由高安市昌敏商行销售的,标称江西翠泉天然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润田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4、由弋阳县姚培标副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弋阳县山岭源纯净水厂生产的甜源生活优质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二)质量指标问题

1、由婺源县婺绿飘香特产网店销售的,标称九江市濂溪区亨泰食品厂生产的茶饼(绿茶味),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2、由赣州市章贡区金润酒业销售的,标称甘肃皇台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皇台大师手造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3、由九江市浔阳区东方饼店销售的,标称九江市红东方食品有限公司庐山区分公司生产的九江茶饼(全麦味),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4、由赣县鲜又多超市销售的,标称信丰恒隆麦饭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区版麦饭石酒,己酸乙酯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信丰县恒隆麦饭石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报告的判定依据提出异议,经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对异议不予认可。

5、由乐平市一号宝贝母婴食品三店销售的,标称湖南欧比佳营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能多有机婴幼儿营养米粉(菠菜味),维生素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湖南欧比佳营养食品有限公司对抽检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三)农兽药残留问题

1、由南昌市东湖区鸿光旺中旺超市店销售的本地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南昌市青云谱区厨娘菜餐饮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

由樟树市悦彩超市销售的,标称常州唯一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桃花生生醉水蜜桃果酒,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常州唯一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对抽检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