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微生物污染是“元凶”!

发布时间:2020-05-21      浏览次数:989    分享:

2020年5月18日,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期)。据通告,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4月组织对全市范围生产、流通市场经营的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及食用盐等21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此次抽检共422批次,已检验422批次,417批次符合检验项目要求,5批次不符合检验项目要求。

不合格样品信息

1.广东稀世锌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规格:18L/桶,生产日期:2020-03-14)检出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89 -2014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广东嘉能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百香果(益生菌复合果汁饮料)”(规格:1.25L/瓶,生产日期:2020-03-03)检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101 -2015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信宜市粤西葡萄糖有限公司生产的“粟米粉”(规格:280g/盒,生产日期:2020-03-02)检出霉菌项目不符合Q/XYPC 0002S -2018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化州市丽岗镇文峰食用油零售店生产的“花生油”(规格:散装,生产日期:2020-03-01)检出黄曲霉毒素项目不符合GB 2761 -2017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广东广之月实业有限公司食品厂生产的“鸡仔饼”(规格:250g/包,生产日期:2020-03-22)检出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7099 -2015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上,已要求相关市、县(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县(区)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

茂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