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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解读

发布时间:2024-04-26      浏览次数:120    分享:

GB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于2018年6月22日发布,代替GB 8537-2008《饮用天然矿泉水》,于2019年6月21日正式实施。与 GB 8537-2008 相比,主要变化为修改了水源要求;修改了感官要求;修改了界限指标;修改了限量指标;修改了微生物限量;删除了标志条款中的部分要求。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

GB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

标准有哪些变化?

1、原料要求
修改水源要求,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和我国行业实际情况,删除了矿泉水源水中对锰、耗氧量的要求。
对矿泉水源水进行通氧曝气以除铁、锰是国内外矿泉水通行的一种处理工艺,所以取消源水对锰的要求。
耗氧量是评价水体受有机物污染总量的一项综合指标,能间接反映水受有机污染的程度。考虑到作为天然矿泉水的深层地下水不易受有机物污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行业调查,所以取消了原料水源的耗氧量的要求。
2、感官要求
色度和浑浊度要求更高。将“色度”指标限值由15度下调到10度,将“浑浊度”指标限值由5 NTU下调到1 NTU。

感官要求
3、界限指标
删除界限指标中的碘化物指标。
界限指标
4、限量指标
考虑到作为天然矿泉水的深层地下水不易受有机物污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行业调查,将产品耗氧量指标从3.0 mg/L下调为2.0 mg/L。

去掉原标准限量指标中的小于号,与限量的定义保持统一。



5、污染物限量

将旧版标准限量指标中的砷、镉、铅、汞、硝酸盐和污染物指标中的亚硝酸盐6个指标不再详细列出,改为直接引用GB 2762的规定。
6、微生物指标
基于检测方法GB 8538的更新,同时参考GB 19298-2014中微生物的采样方案及其对大肠菌群和铜绿假单胞菌的要求,修订大肠菌群、粪链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和产气荚膜梭菌的限量要求及采样方案,将这4项微生物指标限量要求修改为5个样品均不得检出,要求更加严格。
微生物指标
7、食品添加剂
增加了食品添加剂直接引用GB 2760的表述。
8、标签
删除标示产品类型的要求,即取消了“含气和充气型天然矿泉水”标示产品类型的强制性要求;删除条款8.1.2,即以后饮用天然矿泉水产品标签上不得声称有医疗作用,要求更加严格。
9、其他
删除旧标准中关于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存的推荐性条款。

把原标准5.3.2加工工艺要求描述删除,直接在各类天然饮用矿泉水定义中细化表述。进一步明确了在水源地附近进行包装的要求。


附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